因工作需要,相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研究,决定县财政局、信访局、发改委等下属事业单位面向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及中小学教师除外)。
二、选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四)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大厅。
3.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表后正反面打印1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
以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现场报名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选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XP01、XP02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16:30-18:00)到县人社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笔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聘岗位拟选聘的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选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下午14:30,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聘岗位拟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县人社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由选聘单位报县人社局审核,办理相关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为3年)的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管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选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选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将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的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选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选聘单位和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选聘工作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6。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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